星期五 19 伊历九月 1445 - 29 March 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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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的婚姻曾经由舅舅做主,她必须要重新缔结婚约吗?

問題

我是一位已婚妇女,结婚已经七年了,现在有三个孩子。我的问题就是:我的父亲和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分居了,我在一生中只见过父亲(愿主怜悯他)一面,我们生活在一个城市,而他在另一个城市中结婚了,我与他没有任何关系,因此,在我出嫁的时候,由我的舅舅担任我的家长,主持我的婚礼,当时我的兄弟也在场,他没有反对我的婚姻,但是我知道了这是不允许的,父亲不在的情况下应该由仅次于他的家长主持婚姻,我不知道谁应该主持我的婚姻,我的这个婚姻是不是无效的?如果是无效的——但愿不要这样——我现在应该怎样做?我已经有三个孩子。

答案

一切赞颂,全归真主。

第一:

舅舅不能成为主持婚姻的家长,因为这个权利是直系亲属所特有的,那就是父亲,然后是爷爷,然后是儿子,然后是弟兄,然后是侄子,然后是叔叔等等。伊本•古达麦(愿主喜悦之)在《穆额尼》( 7 / 13 )中说:“直系亲属之外的近亲没有这个权利,比如母亲的弟兄、舅舅、母亲的叔叔和父亲(外祖父)等等,这是伊玛目艾哈迈德在多个地方明文规定的,也是伊玛目沙菲尔的主张,也是伊玛目艾布•哈尼法的两个传述之一。”

第二:

父亲最有权利为女儿主持婚姻,他不能因为对女儿照顾不周或者怠慢而放弃自己的这个权利,父亲不在身边也不能免去他的这个权利,除非杳无音信,无法联系或者寻找,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把他的权利移交给仅次于他的家长。

根据这一点,你们必须要把结婚的事情和对象的情况告知你的父亲,让他主持你的婚约或者委托他人主持婚约,如果你的父亲拒绝了,而你的对象是门当户对的,则父亲的权利可以转移到仅次于他的家长,如果爷爷仍然在世,就是爷爷;如果已经去世了,由已经成年的弟兄主持婚约;如果直系亲属中没有任何人,则由法官主持婚约。

第三:

综上所述,你们的婚约是在没有家长的情况下完成的,而没有家长的婚约是无效的,大众学者认为这是不正确的,而伊玛目艾布•哈尼法(愿主怜悯之)认为这是正确的。所以,如果你们当地的司法遵循哈奈非学派的主张,认为没有家长的婚约是正确的,则你的婚姻是继续有效的、正确的;如果你们当地的司法不是这样的,则婚约已经废除无效了。然后如果你俩仍然相亲相爱,可以让你的家长出席,重新缔结婚约。

伊本•古达麦(愿主喜悦之)在《穆额尼》( 7 / 6 )中肯定没有家长的婚约是无效的之后说:“如果有一个法官断定这个婚约是正确的,则不能废除它,因为这是一个有争议和分歧的问题,与之有关的圣训都是可以解释的,而且一部分学者认为部分传述是微弱的,不足为凭。”

有人向谢赫穆罕默德•本•易卜拉欣(愿主怜悯之)询问:“一个姑娘由舅舅做主,主持了婚约,其教法律例是什么?”

谢赫穆罕默德•本•易卜拉欣(愿主怜悯之)回答:“这个婚约是无效的,不正确的,因为缺乏家长,而家长是婚姻正确有效的条件之一,舅舅不是婚姻中合法的家长,如果没有家长,则其婚约就是无效的,这是大众学者的主张,这也是我们学派著名的主张。其证据就是:艾布•穆萨•艾什阿里(愿主喜悦之)传述:先知(愿主福安之)说:“没有家长的同意,就没有合法的婚姻。”五大部圣训实录都辑录了这段圣训,伊本•麦迪尼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。阿伊莎(愿主喜悦之)传述:真主的使者(愿主福安之)说:“女人没有经过家长的同意而自己婚嫁,则其婚姻是无效的,其婚姻是无效的,其婚姻是无效的;如果已经发生性关系,女人应该享有聘金而散。如果女方家长争执,法官就是没有家长的女人的家长(就是由法官作为她的家长,主持婚约)。”《艾哈迈德圣训实录》、《艾布•达伍德圣训实录》和《提尔米基圣训实录》辑录,并且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。

如果有人声称受骗(丈夫声称他被欺骗和上当了),可以听一听申诉;如果双方都渴望继续他们的婚姻,则为他们重新缔结婚约,女人不必守制,因为仍然与同一个丈夫继续生活;如果互相不喜欢,就让他俩分手,丈夫必须要休妻,因为无效的婚约也需要休妻;如果丈夫拒绝休妻,法官判决废除婚约。”

《谢赫穆罕默德•本•易卜拉欣法特瓦》( 10 / 73 )

真主至知!

Source: 伊斯兰问答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