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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在与妻子离婚前又娶了他的小姨子,他与他小姨子的孩子是私生子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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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cation : 12-01-20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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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

我父亲娶了我姨姨,后来姨姨因为精神病住进了医院。我不知我父亲在娶我母亲之前,是否已彻底与姨姨离婚。我母亲生了我们弟兄四个,而后,我姨姨去世了,请问我和我的兄弟们是非法的吗?是私生子?

答案

一切赞颂全归真主!第一:学者间一致公认,同时娶姊妹两人是非法的,因为清高的真主在罗列对男子不能娶的女子中说道:【同时娶两姐妹】《妇女章》(第23节)顾勒杜布说:“因为这段经文,穆斯林大众一致公议:禁止同时娶姊妹两人。”《关于教法方面的古兰经注解大全》(5/116)《常务委员会教法案例解答》(182/35):“《古兰经》、《圣训》明文禁止一个人同时娶姊妹两人,无论这俩姊妹是同父母的亲姊妹,还是同母异父或同父异母的;也无论她们是血亲或是乳亲;是两个自由人,还是两个女奴;或是一个是自由人,一个是女奴。圣门弟子(愿真主喜悦他们)中的学者及再传弟子和先贤们都持此观点。伊本·孟宰勒把这当做公议。”综上所述,如果你父亲休了你姨姨,并在你姨姨守制期结束后娶的你母亲,就不存在任何问题了;如果他是在与你姨姨离婚前,或是在你姨姨守制结束前娶的你母亲,那他们的婚约则是不成立的:你父亲必须离开你母亲,绝对不允许她随欲而行。在这之后,如果你母亲守制期结束后,你父亲可以重新娶你母亲,重新送她聘礼。第二:如果这个婚约是不成立的,但是血统还是受承认的,因这个不成立的婚约而生的孩子并不是私生子,因为这桩婚姻是有嫌疑的一面;也许他认为前妻进了医院,从表面上看他与她已经分开了,他可以娶她的妹妹了。伊本·顾大迈·麦葛戴斯关于某人同时娶俩姊妹说:“如果她俩一人生育了,或两人都生育有孩子,那么孩子的血统还是随他的,因为这个孩子要不就是正确婚约的结晶,要不就是非法婚姻的产物,无论哪种,都是他的孩子。”摘自《穆俄尼》(6/582)伊斯兰学者伊本·台伊米(愿真主慈悯他)说:“无论与这个女子的婚约是一致公认的非法婚约,还是对这桩婚约的定性有分歧的婚约,只要认为其是自己的妻子与其同房而生的孩子,那么,这就是他的亲骨肉,相互间有继承权,这是穆斯林一致公认的。”摘自《教法案例解答全集》(34/14)

有人问学者伊本·欧塞敏(愿真主慈悯他):“一个男子娶了一个女子,之后又娶了她的外甥女(她姐姐的女儿),其断法是怎样的?学者回答道:“他们的婚约是不正确的,是无效的,他必须与后面的妻子分开…必须把他与这个非法婚约的女子分开,这个婚约是不符合婚约法的。如果在无知的情况下有了孩子,这些孩子还是跟父亲的,他们是有父母的孩子。”真主至知!

Source: 伊斯兰问答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