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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副朝受戒后,又放弃了的人该怎么办呢?

26-11-2008

問題 40512

我住在塔伊夫,决定去麦加住上一段日子。出行那天我想到麦加做个副朝,为此我洗了大净,并且念了应召词:“主啊,我们应您的号召来做副朝;主啊,我们响应您的号召而来了。”但在出门前发生的一件事让我临时改变了主意,决定推迟副朝,我当时的情况与受戒没有多大的区别,所以当时我都忘了自己已经念过应召词。到麦加后也没有去做副朝,住了段日子后我就返回了塔伊夫。第二天,我又受戒回到麦加做了副朝,在戒关时,我忘了第一次已经念过了应召词,所以又重念了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应该怎么做呢?

答案

一切赞颂全归真主。

每个为正朝或副朝而受戒的人,都必须坚持做完它所有的仪式。因为清高的真主说:【你们应当为真主完成正朝和副朝。】谁受了戒,在没有教法允许的理由下放弃完成这项功课,他确已坏戒。

教法案例委员会说:“如果没有穿戒衣,也没有举意做正、副朝,也没有念应召词,那他就可以随意;如果他愿意,就做正朝或副朝;如果不愿意就可以不做。如果他已经完成了主命的正、副朝,这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影响;如果已经举起做正朝或副朝,就绝对不允许半途放弃,必须按教法规定的那样完成朝觐的功课,因为清高的真主说:【你们应当为真主完成正朝和副朝】。所以作为穆斯林一旦举意做正、副朝就必须按教法规定的仪式完成它,没有放弃的权利。以上述尊贵的《古兰经文》为证。”

除非是在举意时附加了条件。如果因为害怕或担心某种因素,无法继续完成功课,在这种情况下,他可以开戒。因为杜白儿·宾·诸拜勒曾经对使者(求真主赐福他,并使他平安)说:“主的使者呀,我想去朝觐,但我又是个多病的人。”主的使者对他说:“你去朝觐吧,举意时附加个条件‘我开戒的地方就是我被困的地方。’”一致公认这段《圣训》的传述系统是正确的。

摘自《学术论文和教法案例研究委员会》(11/166,167)

因此,我们说:“你现在完成的副朝就是第一次受戒的副朝。至于这几天间你所作的坏戒的事项,可以忽略不算。因为从表面上看,你不知道一旦受了戒,就不允许放弃。我们曾在案例(36522)中解答过:‘谁在无知或忘记的情况下做了坏戒的事项,不受责成’。”

有人问学者伊本·欧赛敏(求真主慈悯他)关于妇女受戒做副朝后,没有完成副朝,几天后又重新做了副朝,请问这样做对吗?对于所做的坏戒事项又该如何处理呢?

学者答道:“这样做是不正确的,因为一旦进入了正朝或副朝的仪式,就无权半途放弃,必须坚持做完,除非是有特定的教法允许的原因外。因为清高的真主说:【你们应当为真主完成正朝和副朝。如果你们被困于中途,你们当献一只易得的牺牲。】《黄牛章》第(196节)”

因此,这个妇女应该为她的行为向真主忏悔,至于她后来所做的副朝是正确的。即便她取消了做副朝的念头,但这个副朝一直是她的责任。这就是朝觐的特殊属性之一。朝觐这项功课有着其它功课没有的特殊性。朝觐这项功课即便是举意放弃,它也不会因这个举意而作废,不像其它的功课,一旦举意放弃,就不存在了。比如说:一个封着斋的人,如果想放弃这个斋,那就坏斋了,这天的斋戒就作废了。再如:一个洗小净的人,在洗的过程中,举意作废这个小净,那小净就坏了。

一个人如果在副朝期间举意放弃这次副朝,这次副朝不会因他的举意而作废,这次副朝一直是他的责任。或是在朝觐期间举意放弃,其朝觐也不会因此而作废。

因此,学者说:“正、副朝不受意念的支配。”

所以,我们说:“这个妇女从她受戒到完成副朝的所有功课,她一直处于受戒状态,‘放弃’的意念并不影响她的副朝。”

所以说:“这个妇女的副朝是正确的,希望她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,随意开戒。因为,就算她开戒了,也还是不能与其(副朝)脱离干系。”

至于她所做的一些坏戒事项,如:房事。房事是最严重的坏戒事项,如果她是无知的,就不会因此受责成。任何人都会在忘记、无知、或被迫的情况下做的坏戒事项,这都不受责成。

摘自《伊本·欧赛敏教法案例解答全集》(21/351)

真主至知!

妇女的朝觐 正朝和副朝的仪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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